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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的手续|在大阪投资经商

社会保险

1. 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概要

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厚生劳动省管辖,由(A)社会保险(狭义)和(B)劳动保险构成。该体系由以下4个主要制度组成。

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

(1) 健康保险

被保险人(职工)和其被保家属用实际花费的费用的30%,即可就诊。另外,孩子出生时,能够领到分娩育儿一次性补贴等,死亡时能够拿到埋葬费等补助。40岁以上未满65岁的被保险人,必须负担护理保险费。从2008年4月1日起,75岁以上的被保险人一律成为长寿医疗制度的被保险者。

(2) 厚生年金(养老金)保险

保险人满65岁时,或者成为伤残人时可以领取保险金。还有,被保险人死亡时,还向其家属发放一次性补贴和家属年金。加入厚生年金保险的公司,根据儿童津贴法必须支付儿童津贴储备金。

(3) 雇用保险

被保险人失业时,能够领取所需的补助。其目的是稳定生活和促进再就业。

(4) 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以下称劳灾保险)

用于支付由于工作时或者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生病•受伤•死亡等的保险补助。公司必须加入这种保险。

法律规定在日本登记注册的几乎所有公司都有加入这些公共保险的义务,所以在成立公司之际须要到公司管辖所在地的年金事务所等办理手续。只要受雇于适用公共保险的公司(适用单位),即使是外国人,不问国籍、居留资格、逗留时间的长短,原则上都成为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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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登记的时期
(1) 社会保险

公司有义务在成立之后5天之内办理加入社会保险的手续。实际上,在5天之内不能备齐所需材料的情况很多,在实际操作上过了期限以后也接受申请,不过太迟了的话就会出现许多障碍,所以希望在1个月左右能够办完。

(2) 劳动保险

有义务自成立公司、雇用了员工之日的第二天起计算在10天之内办理加入劳灾保险及雇用保险的手续。在实际操作上过了期限以后也接受申请,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应加入日期也要上溯到成立公司之日。
被批准为劳动保险适用单位后,在50天之内交纳自应加入保险之日起到3月31日的概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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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费的设定与支付
(1) 社会保险

在每年7月10日之前,业主必须向社会保险事务所汇报从4月到6月支付给各个职工的报酬。社会保险事务所根据汇报计算出从9月份到第二年8月份的保险费,并通知业主。

9月份决定的保险费原则上适用1年,不过被保险人实际领取的报酬额发生显著变化时,中途也会改定保险费。
公司在每月的工资中扣除被保险人负担的保险费,与业主负担的部分合在一起在下个月支付给社会保险事务所。

(2) 劳动保险

劳动保险的保险年度,为自4月1日起至下一年的3月31日止。在该年度的7月10日以前,上缴概算保险费(雇用方的部分与被保险人负担部分的合计金额),并精算前一年度的应付保险费。被保险人所应负担的雇用保险是在每个月的工资中被扣除的。

此外,根据石棉健康受害者救济法,从2007年4月1日 起征收“摊付金”用于救济石棉健康受害者。摊付金的负担比率为0.005%,每年劳动保险申报时,在确定的劳动保险金基础上追加此金额并申报支付。公司员工不负担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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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外国人的适用范围
(1) 社会保险

外国人职工的待遇与日本人职工相同。但是,由国外总公司到日本赴任的外国人驻在员的工资由国外总公司支付,在日本不发生工资支付关系时,也有不适用社会保险制度的情况,所以建议就各个事例向管辖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务所咨询。并且,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保险两者属于同一个制度,所以不能单独加入健康保险。

关于居住在海外的人退出社会保险时支付一次性的补贴的问题

短期居留的外国人离境后,根据加入保险的期间支付一次性退出补贴。支付金额,按照加入保险的时间和平均的标准收入额(标准月工资+标准奖金)来计算。支付退出保险时一次性的补贴,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2)雇用保险

在日本国内被录用的情况下,原则上,对适用外国人的雇用保险的办理办法与日本人职工一样。

(3) 劳动灾害保险

原则上,被适用于劳动灾害保险的企业雇用的外国人职员,在日本国内公司时属于适用于劳动灾害保险的范围。但是,工作地点即便在日本国内,业务却在海外公司时属于非适用范围。

(4) 与其它各国之间的年金通算协定

与德国、英国、美国、韩国、比利时、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捷克、西班牙、爱尔兰之间签订了社会保障协定并生效,凡加入了对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外国人职工,为了避免双重交纳保险费,免除其在日本的保险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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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店在日法人代表的待遇
(1)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加入保险制度的单位其雇用方和被雇用方均为被保险人。因此,分店在日法人代表也同样是被保险人。

(2) 劳动保险

劳动保险不适用于雇用方。尽管外国法人日本分店的法人代表其地位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管理层,不过劳动保险法原则上将之作为业主对待,所以不准其加入劳灾保险、雇用保险。由各劳动基准监督署、公共职业安定所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决定加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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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保险费的预测

下面是对于将来发生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大概预测。因为预料会出现各种变化,所以具体情况请向专家咨询。

  1. 厚生年金保险费
    2004年10月 厚生年金保险费开始分阶段提高
    计划于2017年涨到年收入的18.3%(劳资双方各负担一半)。
  2. 国民年金保险费
    在2004年度的13300日元的基础上,毎年提高280日元,再用其合计额乘以修订率进行计算,预定到2017年固定为月额16900日元乘以修订率的金额。
    2011年4月的国民年金保险费为15260日元乘以修订率等于15020日元。
  3. 关于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社会保障协定除如前所述的生效国之外,目前已经与意大利、巴西、瑞士签署完毕,与匈牙利、卢森堡在交涉中,与瑞典、菲律宾、斯洛伐克、奥地利、印度在做交涉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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